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源自文化遗产日,是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2005年12月,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
2009年,国家文物局创设主场城市活动机制以来,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国家文物局都选取一座城市举办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
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宝贵的文化财富,包括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也包括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世代口头传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和手工技艺等,其种类之繁多、形式之多样、内容之丰富,为世界少有。中华民族的这些文化遗产以独特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以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激扬向上的活力维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绵延不断,这是中国文化之魂,是民族精神之根,是中国在世界上引以为荣的宝贵财富,所以应当视其为传家宝,世世代代传承并光大下去。
2010年:非遗保护,人人参与;
2011年: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
2012年:文化遗产与文化繁荣;
2013年:文化遗产与全面小康;
2014年: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2015年:保护成果全民共享;
2016年: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2017年:文化遗产与“一带一路”;
2018年:多彩非遗,美好生活;
2019年:非遗保护中国实践;
2020年:文物赋彩全面小康;
2021年:文物映耀百年征程。